厦门软件行业协会游戏软件分会章程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05-12-26  
  一、    协会经费:

1.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数字娱乐产业分会费标准:

理事长单位:20000元/年

副理事长单位:5000元/年

理事单位:2000元/年

单位会员:1000元/年

个人会员:100元/年

2.新入会会员需要会员证书的话应缴纳会员证书工本费:

单位会员:100元

个人会员:20元

3.经费支出

协会经费主要用于分会组织活动, 包括产业专题研讨会、开展调查研究、专业培训、行业交流、出版专刊、秘书处管理费用等。

4.经费管理

分会经费专款专用,由协会秘书处统一管理划拨。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收支制度,分会秘书处根据分会活动工作计划,制定年度财务计划,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执行。年终由秘书处提交分会财务决算报告,报常务理事会。

为了加强财务开支管理,节约经费,对于1000元以上的开支,须由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联合签署,方可开支。1000元以下的日常开支,由秘书处根据年度财务计划审查,秘书长、副秘书长联合签字批准。

分会收支帐目与软件协会一起受主管单位及社团管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5.已是软件协会的会员企业,无需重复交费。

二、    会员的权利: 

1.  分会定期举办产业发展研讨会,单位会员可免会议费派代表参加;

2.  分会会员可定期获赠会刊或其他相关资料;

3.  单位会员参加行业展览会,可享受统一的价格优惠;

4.  会员可优先参加分会主办的各种活动;

5.  会员可获得会员手册及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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