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数字内容产业培育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时间:2008-04-17  

被列为福建省信息产业3618项目的“厦门市数字内容产业培育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2007年厦门动漫企业数达到36家,比2006年的21家增长71.4%2007年销售收入约达4.5亿元,是2006年的3倍。

厦门市已在厦门市软件园二期建立了面积达16万多平方米,环境优美的动漫游戏产业区,已入驻青鸟数码、御风行、吉比特、西基动画、二进制、奇域互动、风云动画、新泰阳、华幼网、大拇哥、大雅传奇、昌钻数码等动漫企业。入园后的企业发展速度加快,吉比特、大雅传奇、风云动画、西基动画等企业业务快速发展,提出增购研发楼申请。

与动漫游戏产业区配套的数字媒体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也已建成,该平台包括专业的动作捕捉摄影棚、三维扫描、集群渲染服务器、录音棚、3D放映、培训教室、图形工作站,开始为企业提供服务。

在扶持数字内容产业政策方面,2006年,厦门市信息产业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推动我市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由厦门市政府办公厅颁布执行。2007年,信息产业局联合厦门市财政局出台《厦门市动漫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在全国首先出台《厦门市动漫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支出扶持资金450万元,2008年安排动漫产业专项扶持资金500万元,目前正在按照程序接受企业的申报。

优美的产业园区、先进技术平台加上有成效的产业扶持政策,形成良好发展培育环境,促进厦门市数字内容产业快速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随着国家、省市对服务业、动漫产业发展的进一步重视和鼓励,厦门市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环境将更加优越,进入出产值、出成果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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