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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已在8家医疗单位投入使用,体检情况咋样上网直接看
发布时间:2007-06-22  

        本报讯(厦门日报,2007-6-20,记者楚燕)市卫生局副局长姚冠华昨日表示,去年开始建立的厦门市市民健康信息系统目前已在8家医疗单位投入使用。市民凭一张记录了临床病历与体检、妇幼保健数据、社区公共卫生数据为一体的市民健康卡(包括社保卡)看病,可在这些单位实现以往诊断、处方、检验结果、费用等信息的共享。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市民健康信息系统今年将覆盖更多医疗单位,并新增不少功能,为更多人群提供就医便利。

        目前,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已在第一医院、第二医院、中山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解放军174医院、思明区妇幼保健院、厦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8家医疗单位全面投入使用。在这些医疗单位,基本实现了一卡通的就医方式。非医保人员持市民健康卡(各医院可办理),医保人员持社保卡,可在这些医疗单位挂号就诊,实现就诊信息资源共享。医生将卡插入读卡器,通过健康信息网调阅病人以前的诊疗信息,既能及时了解病情,又可避免重复检查和用药。

        同时,市民可登录健康信息网(www.xmsmjk.com),输入自己的卡号和密码,随时上网查阅自己的检查检验及体检情况。在传统的就医模式下,抽血化验等检查的报告当天不能取,必须再抽时间到医院取报告。开通健康信息网后,市民在家上网即可直接查看。

        今年,该系统将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在所有二级以上医疗单位、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启用。该系统还将增加网上预约挂号功能,增加异地医院影像结果共享功能,完善隐私控制功能。以后,农村合作医疗也要实行医疗卡管理,该卡连同儿童医保卡一起,都将纳入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届时,农民和儿童也能享受到全市就诊一卡通的便利。

        此前,厦门市不少医院启用了各自的就诊卡,市民健康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后,这些就诊卡必须停用,统一使用市民健康卡(或社保卡)。每个患者在该系统中有一个惟一的身份识别标志。

        已办理医疗保险的人员,社保卡可作为健康卡的一种形式直接使用;非医保患者必须在首次看病时,在就诊医院办理正式市民健康卡(卡上标有卡号),并提供身份证,缴交10元押金,如办理了社保卡要求退卡,押金将一并退还;临时就诊或应急就诊病人可办理临时健康卡,卡上不记录该患者就诊信息,不实现信息共享。新生儿只能办理正式健康卡,身份证号码以父母的身份证号后加一位英文字母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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