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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懈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中共厦门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召开
发布时间:2008-03-11  

来源:厦门市政府网站,2008-02-29

    229日下午,中共厦门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在厦门人民会堂隆重举行。会议回顾总结了2007年我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工作任务。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何立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努力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为又好又快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市领导刘赐贵、陈修茂、黄杰成、洪碧玲、邵华、黄笑影、徐模、钟兴国、吴凤章、杜明聪、陈昭扬、黄诗福、黄菱、叶重耕、裴金佳、陈维钦、陈联合、桂其明、翁云雷以及市纪委领导吕世华、黄家列、黄延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珍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永星,厦门海事法院院长张阳春以及市纪委全体委员等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黄杰成主持会议并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何立峰在讲话中对过去一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去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厦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突出围绕中心工作,自觉服务保障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突出强化各级党委的责任主体意识,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从源头上抓防治腐败;突出加强各方面监督,形成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成绩是显著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风清气正、人和业兴的良好局面,为我市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坚强保障。

   何立峰在讲话中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全会和省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委书记卢展工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牢牢抓紧,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对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何立峰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全会和省纪委全会提出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完善市场机制,健全党内监督机制,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强制度建设,力求在反腐倡廉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方面有新成效。要把握工作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大力抓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廉政监督机制,努力提高我市反腐倡廉工作水平。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作出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同改革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能力,提高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水平。

   黄杰成在题为《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又好又快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的工作报告中,全面回顾总结了我市去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对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他指出,今年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十七大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市的顺利实施;加大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改革创新,努力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加强行之有效的监督,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各区区委书记、区长,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火炬高新区管委会、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市直各部、委、办、局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市政协各委、办、室主要负责同志;市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非市纪委委员的市监察局副局长、区纪委书记,各区监察局局长,市直各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委、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等参加了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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