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日报》2007年11月05日
------市纪委围绕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
市纪委认真研究促进“阳光政务”的途径和方法,从权力下放、权力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权力监督等方面进行整体推进,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图为我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首批申请户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基础上摇号产生。
廉政文化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市纪委注重挖掘廉政文化资源,积极营造倡廉崇廉的社会文化氛围。图为我市廉政文化进农村巡演开展得有声有色。
【核心提示】
市纪委日前召开常委会,围绕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从七个方面入手,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构筑预防腐败深厚社会基础
我市将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筑预防腐败的深厚社会基础。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四个着力”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不断优化发展所需要的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和服务环境。
要时刻关注全市发展的大局走势,到发展的实践中寻找预防腐败的重点,通过积极有效的预防,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把广大干部群众的发展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保证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又好又快地向前推进。
2、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我市将进一步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督促以人为本执政理念落到实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大力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认真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与领导干部作风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借逢年过节、婚丧嫁娶敛财以及岗位调整、住房变动等方面出现的违纪问题。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关于规范公务接待、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等规定,坚决纠正贪图享乐、奢侈浪费现象,教育党员干部讲操守、重品行,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
要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继续纠正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农村征地补偿款,公职人员参与农村征地补偿费分配,以及“公款私存”村集体资金等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
要不断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农村经济秩序建设为重点,通过进一步对工商、税务、林业、卫生等涉农部门进行行风评议,引导他们切实把各项工作的重心倾斜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上来,切实保障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我市农村社会和谐和新农村建设。
3、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建设
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会议指出,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建设。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把能够利用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全面推向市场,近期将重点推出一批包括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工程保险、“建工人意险”等已具备市场化条件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抓紧研究建立出租车经营权交易平台,合法规范出租车经营权交易行为,加快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二是要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尽快研究出台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业绩考核办法、监事会管理办法和聘用中介机构办法,以及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实施细则和评估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国有独资、控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形成有效制衡机制。加强对企业投资决策、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科学管理。
三是要促进政府加快职能转变,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按照省、市预防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所有中介机构必须在今年内依法与原挂靠单位在人员、业务、财务、名称等方面彻底脱钩,不得利用原挂靠单位的职权和影响承揽业务。未经批准,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在中介机构兼职。
四是要进一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对市场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抓紧出台《厦门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规范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平台建设,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和执业资格退出机制。
4、形成有效遏制腐败的坚固屏障
会议认为,要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制度、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经营体制等改革。要抓紧做好行政自由裁量权清理规范的试点工作,尽快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裁量标准,建立行政自由裁量权公开、行政处罚说明理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审核、重大或复杂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处理决定备案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确保行政自由裁量权规范实施。
要针对工程建设、土地管理、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腐败现象暴露出的问题,比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围标、串标、评标,专家被收买,企业恶意低价中标再追加预算等问题,进一步严格制度、完善管理。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诚信制度,加快建立诚信档案,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进一步加强招投标过程的廉政监察与督查工作,以保证提高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更好地适应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5、构筑权力行使的有效监督机制
民主是监督的基础。会议指出,要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要以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和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党内询问和质询等制度,保障党员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要着力推进“四个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严格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探索实现真公开、常公开、全公开的有效机制。当前,特别要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工作。要以维护和保障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为核心,以群众关心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使用为重点,公开党和政府支农惠农政策,公开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及使用情况,特别是“一事一议”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征地补偿款分配使用和管理等。要认真研究促进“阳光政务”的途径和方法,从权力下放、权力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权力监督等方面进行整体推进,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6、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预防功能
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惩防腐败的决心不能变,查办案件的力度不能减。会议指出,当前,要继续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法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违法入股矿产开发的案件,违规发放、核销贷款和资产处置的案件,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以及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案件。
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加大对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在国(境)内外经营活动中商业贿赂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查处国(境)内外经济组织在我国内地的商业贿赂行为。要健全腐败问题的发现机制,既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又依靠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高腐败案件的发现率。要充分发挥法律、政策、纪律的综合作用,进一步完善对腐败的惩处机制。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腐败分子必须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同时,要切实做好“一案一整改”工作,善于从已经发生的案件中认真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运用逆向思维的方法,举一反三,创建控制和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更好地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
7、形成预防腐败的浓厚文化氛围
廉政文化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会议指出,当前,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积极挖掘廉政文化资源,倡导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相承接、与时代精神相统一的廉政文化,让廉洁理念深入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充分发挥思想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的整体效能,进一步扩大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影响面、教育面,积极营造倡廉崇廉的社会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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